【記者李祖翔台北報導】部落格洩漏個資危險多,日前又有未成年少女在部落格貼裸照及網路援交的社會案件曝光,引發社會對網路安全、兒童色情的重視,婦女救援基金會昨天公布「國中生網路行為調查報告」指出,七成國中生擁有自己的部落格,六成會公布個人資料,甚至還有一成學生認為「想放什麼都可以」,不在乎可能違法。
「調查發現多數國中生缺乏保護個人資料隱私的意識,少數青少年對網路使用則有嚴重觀念偏差。」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表示,不少國中生在校園欺負同學後,還會把霸凌影片上傳至網路,希望提高部落格瀏覽人氣。專案組長孫淑玲更強調,學生不在意將私密照放在網路上,忽略一旦有人入侵,廣為散播,對學生本身或者遭霸凌的受害者,都會是難以中止的傷害。
針對青少年對部落格上傳私密照的調查顯示,一成四學生認為只要有加密鎖著,就可以任意上傳私密照;百分之九相信沒有露點,就無妨;百分之五說:「放上去還蠻酷的,可以秀自己!」百分之二覺得只要能衝高部落格人氣,什麼方法都沒關係。
根據刑法,網路上散播性愛照,被害人知情下散播觸及妨礙名譽的毀謗罪,不知情散播則屬妨礙秘密罪,各可處兩年以下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者還可再提出民事告訴。以網路郵件形式散布,最高則處五年有期徒刑。
康淑華希望父母要多與青少年互動,除了關心,討論話題多元,有助引導青少年使用網路媒介,避免惹麻煩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