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美國商會本期會刊專文談「在台灣開車」,認為台灣考駕照方式「荒謬可笑」,並難以接受混亂的交通。這個批評令人汗顏,應虛心檢討。
在台灣考駕照,學科可以自修,術科若不去駕訓班,恐怕很難過關,即使已會駕駛,但受限場地,加上制式的技巧,也不得不花錢學打方向盤,在左三圈、右兩圈的鐵則下,期待不壓線。
記得民國六十年代,考照尚有「曲巷掉頭」項目,台灣很難找到類似路況可供實習,還是必須去駕訓班「熟悉場地」,這是典型脫離實際的法令。
駕訓班主要是讓學員考得駕照,至於能否上路,並非首要項目,節省油料和經費也是考量的因素,道路駕駛時數變少,所以有駕照並不保證會開車,不少剛拿到駕照的學員,都不敢開車上路,因而若看到「新手上路請多包涵」貼紙,還是保持距離為妙。
台灣重視機器操作,把汽車當成電動玩具,以通過考試為目標,忽略了駕駛道德和文化,導致「各種美德,一旦掌握方向盤就走樣」,及「到了道路上,變得非常不一樣」,橫衝直撞沒耐心,搶黃燈、闖紅燈、違規停車、任意回轉,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不管他人的危險等不勝枚舉,在在說明考試和實做根本是兩回事。
外國重視的是經驗和文化,除了技術純熟,更要遵守交通規則,尊重行人與使用路權者,東西方截然不同的文化,造成駕駛觀念大相逕庭。
和西方的困難度相比,台灣考照錄取率幾乎九成以上,實在太容易,甚至有保證速成班,但因地窄人多,道路實習困難,亟待交通部解決;而相關單位應透過教育和法治,培養駕駛道德,以改善混亂交通,提升台灣形象。
宏信(嘉縣水上/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