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華電信規定,民眾申請市內電話租約滿十年可退繳保證金費用;立委李鎮楠批評,中華電信未主動宣導,影響消費者權益。
立委李鎮楠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出,中華電信約有三百四十萬市話租戶,過去中華電信強制規定申請市話的客戶,必須使用中華電信提供的話機,並繳交話機保證金一千元。在七十六年後開放客戶選擇自備話機,即可免收保證金,但一般用戶不知情,還是繼續繳交保證金。
根據「中華電信市話保證金退費規定」,申請市話用戶第一年不能退錢,第二年可退二百元,第三年四百元,第四年六百元,第五至第九年八百元,十年及以上為一千元。李鎮楠表示,中華電信卻從未主動告知客戶可以退費,蓄意隱瞞消費大眾的權益,長期A民眾市話保證金超過三十四億元。
市話保證金三十四億是消費大眾的錢,卻長期遭到中華電信挪為私用,大賺利息錢。李鎮楠以中華電信長期壟斷電信市場超過四十年,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估計中華電信每年因此有近一億七千萬元的利息。
中華電信行銷處長黃子漢表示,將在六月開始在帳單宣傳退費事宜,讓客戶選擇是否辦理退費,並將在市話帳單上直接扣抵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