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花錢享受的人,才是真的富有,不懂得享受的有錢人,不過是有錢的窮人罷了。
我住的安養中心有位老先生,自備有洗衣機、脫水機,但他不用;為了省電費,他的房間除了點亮公家供給浴室的一盞小燈泡外,其他電燈都捨不得開。
最近,我下山到湖光市場附近買水果,正巧遇見他也來買水果。不過,他一看價錢,拔腿就走,並且拉我到一邊,好心告訴我:「你別上當了,這家店鋪的水果太貴了。我要到對面馬路的巷內去買。」我說:「去那邊有一大段路,要穿過馬路巷道,要注意安全喔!而且這時候去,很擠很亂。」但是他一連幾聲:「那裡店鋪賣的水果,便宜很多。」揮揮手,就往對面馬路走去。
第二天,他住院了。原來他穿越馬路時,被機車撞倒,傷勢不輕,送至醫院。我帶了一些水果,到醫院探望他。他看見我,開口就問:「你水果在哪裡買的?」我謊稱:「就是對面馬路的巷內,那家便宜的店鋪呀。」他高興地笑笑,十分滿意。可惜他的病情變化,時好時壞,拖了半年就過世了。
「人到天堂,錢在銀行」,他的存摺內有八百多萬元巨款,每月還領有兩萬五千元的終身俸,可以說得上很富有,可惜他不懂得善待自己,最後遺產由大陸未見一面的遠房外孫繼承了。
他的死是一件意外的交通事故,然而追究「遠因」,是因為他太節省,為了區區幾個小錢,走上那條「死亡馬路」而斷送了寶貴的生命。
他的故事,希望能給過分節儉的長輩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