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勞工團體走上街頭,除了呼籲提高勞動條件等外,也要求暫停(或廢止)勞動派遣人力,更批評政府機關為進用該類人員之大宗。筆者忝為公部門人事主管,提出淺見。
派遣業之所以於近年蔚為風朝,必有其功能,犖犖大者如降低企業人事成本,具彈性靈活之利,可從中選擇優秀人才等,雖有後遺症,但不應抹煞效能;但可議者首推不思運用派遣業之便,卻採其弊,一味以低價搶標公私部門標案,日積月累自然劣幣逐良幣,只見其害不見其利。
公部門引進派遣業亦遭撻伐,勞工團體走上街頭的主張之一,就是要求公部門以身作則,率先不再進用派遣人員。但筆者認為,在鬆綁法規、要求政府機關提升效率呼聲迭起的今日,不妨考慮藉由派遣人員來達成目的,理由如下:
首先,為保障公務人員永業化,定有諸多法規,例如公務人員保障法、涉訟補助等等,雖然保障勇於任事的公務人員,但卻可能讓其習以為常,久而久之與外界脫節,引進派遣業恰如於魚缸中擺進幾隻螃蟹,有刺激之效。
其次,目前政府多藉由考試取才,躋身公職者大多為甫離開校園、無社會歷練的年輕人,分發單位只能被動接受,無從知悉工作態度,實務訓練期間淘汰者如同考列丙等般鳳毛麟角,若能有不同背景、經驗豐富的派遣人員互相切磋,當可提高本職學能。
最後,為貫徹「擇優取才」,不妨規定在經過嚴謹的考核程序,晉升派遣人力成為正式人員,不但有助擴大取才,也可讓中高年齡不善考試者進入公門。
師資培育已開放非師範體系大學,警察人員也以特考讓非警校畢業者報考,活化學校與警察組織,公部門是否可藉派遣人力激盪出不同文化、注入活水,殊值深思。
洪裕仁(高雄市/人事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