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越來越多國家的宇宙航空員登上月球之後,也就必然會面臨一個人類歷史上從未碰到過的問題──月球上如何畫分國界,以及如何製訂一個與之配套的管理法規。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聯合國大會通過了「關於各國在月球和其它天體上活動的協定」(簡稱「月球協定」),這是協商解決月球及其它星體與人類社會之間關係的國際法典之一,已有部分國家在這個協定上簽字。
「月球協定」內容甚為廣泛,涉及的問題很多,主要:一、明確規定月球及其它天體及其自然資源是全人類共同的財富,為世界各國所共有,這是「協定」的核心;二、規定人類對月球及其它天體的利用應出於和平目的,任何國家均不得從軍事角度對月球加以利用,這是宇宙開發中必須遵循的重要法則;三、各國在月球及其它天體上的飛行器裝備、設施,應對所有締約國開放,使用國必須事先與主權國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要求聯合國秘書長出面協調,以謀求意見上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