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賣作公益 原來這麼複雜…

ROY(台北市/社工) |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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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藝人黑人的「love life」被踢爆疑似捐款太少,媒體後續報導指出,「義賣」其實是屬商業性質,須報准後才能舉辦,也需繳營業稅,否則,我相信絕大多數民眾應該和我一樣,並不知道「義賣」是如此複雜的特殊商業行為,還以為義賣就是作公益。

黑人「潮T」的事爆發後,黑人的演藝圈朋友,癌症病童與家屬都出面力挺,黑人也公布收支明細,加上他平日熱心公益,都讓大多數人寧願相信黑人「不是想要做T恤賺錢,只是想要為貧苦小孩籌得一些醫療費用,捐款是扣除稅務成本的結餘,絕對沒有把錢放進自己口袋」的澄清,此事件若真有問題,應該只是無心之過。

不過我認為,這件事最重要非指責是否假公益之名行商業銷售之實,而是讓民眾知道原來義賣、公益與「商業」的結合原來那麼複雜,縱然是推動、代言活動的人自己也未必了解,只有精通會計的專業人士,才能知道箇中奧祕。

這不免讓人聯想,每年由各家企業推出的各式公益活動何其多,的確難保沒有有心的企業,挾公益之名行銷售之實,讓公益活動作為推動業績的幫手。

舉例來說,去年八八水災過後,不少企業紛紛推出各種義賣活動,最常見的有來店消費滿多少錢就捐出多少,還曾有某知名飯店因為消費金額與捐款金額落差太大,而被輿論抨擊。

如果說,黑人的義賣活動會計帳受爭議,是因為捐款與收入不成比例,那麼其他打著公益捐款名義推出的「促銷活動」,捐出的只是部分利潤,則不免讓人質疑,這些活動是否把捐款的部分,當作行銷必須支付的「成本」?

我會提出這樣的質疑,無意抹黑或指責特定廠商,我也相信無論怎樣的公益活動,最後總會讓災民、貧苦人能從捐款解燃眉之急,只不過我認為,在公益行銷與義賣活動滿天飛的時代,消費者需要睜大眼睛,不要只因名義是公益就跳進去,應該審慎了解活動的宗旨、執行與捐款方式,若能認同再支持。

此外,義賣公益既然這麼複雜,企業或名人若是有心於公益,不妨加入有口碑與公信力的專業NGO(民間社團或非政府組織)舉辦的公益活動,單純出錢出力就好,既能做善事幫助人,也能減少無謂的糾紛與質疑。

ROY(台北市/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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