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將要求幼稚園從九十九學年(今年八月)起要接受評鑑,從課程規畫、班級經營、到師生比、收費、接送、餐點等,都要列入評鑑指標;並規定幼稚園不能教寫字、不能全天或半天美語教學、每天還要運動至少三十分鐘。
教育部訂出「推動參與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幼稚園評鑑注意事項」,凡招收身心障礙、中低收入及家庭年收入在六十萬以下家庭子女、領取五歲幼兒補助的幼稚園,都須接受評鑑;也就是說,除了少數「貴族」幼稚園,國內三千一百多所公私立幼稚園都將納入評鑑。
教育部將在九十九或一百學年推動幼托整合,教育部國教司指出,未來四千多所公私立托兒所也將依照這套指標評鑑,並公布評鑑結果供家長參考。
教育部訂出幼稚園評鑑六大指標,包括教保活動、立案營運、餐點及衛生管理、總務及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安全管理。
以指標中的課程規畫與實施為例,未來幼稚園就不能再進行國語、數學、英文等分科教學,應採統整教學,例如主題課程、角落教學;且每天至少要進行三十分鐘的「粗大動作」運動,也就是如玩呼啦圈等會流汗,且可訓練平衡感、協調性、肌耐力、爆發力的運動,而不能只是玩玩具。
評鑑指標還規定每班活動室至少要有三處學習角落,室內最好不要使用擴音設備,中午要有午休,且以一個半小時為原則,全園每學期至少要消毒一次等。
教育部指出,幼稚園評鑑將由縣市政府主導,原則上應在兩年內完成縣市內所有幼稚園評鑑,但園數超過兩百園的縣市,可分三至四年完成。評鑑不合格的園所,應在六個月內改善,並再追蹤評鑑。
曾獲教育部教學卓越獎的台中市北屯四季藝術幼稚園園長陳怡君表示,贊成教育部推行幼稚園評鑑,至少可將良莠不齊的幼稚園都拉到一定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