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多位上市公司洋華光電公司員工四處陳情抗議洋華違法進用外勞、解雇本勞,並有違法雇用建教生情事。勞委會證實,桃園縣政府對洋華公司雇用建教生(十五歲以下童工)超時工作違法部分已經查證屬實,全案依勞基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查。
洋華工會員工日前曾多次控訴洋華九大違法行為,包括違法資遣工會幹部、解雇本勞進用外勞、投保薪資高薪低報、違法雇用童工、短發加班費、員工超時加班等。
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昨天並指控,洋華趕在教育部調查建教生工作狀況之前,趁周末與三百多位建教生解約。教育部訪視小組昨天到場調查發現,建教生確實超時工作,且短發加班費,建議教部與洋華停辦建教合作。
據勞基法規定,建教生每天工時不得超過八小時,違法者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二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