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瑞娟台北報導】夏季腳步接近,衛生署趕在夏日來臨前,抽驗市售防曬用品,結果有近一成成分不足,防曬效果可能打折;另有二成未依規定申請許可證,消費者權益可能受損,整體不合格率為二成八。
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局長陳樹功指出,衛生署擬定抽驗計畫,在各縣市衛生局於藥局、美容美髮與護膚中心等處,抽取防曬化妝品五十件,進行成分含量檢驗,結果有五件與原登記核准成分含量不合,「FILA嬌陽防曬霜SPF31」、「雪芙蘭清爽防曬乳液SPF58 PA+++」、「蒂芬妮亞美白隔離霜SPF30」、「蒂芬妮亞SPF48防曬乳」四件防曬成分比申請量低;SEA&SKI防曬乳液兒童專用SPF50」成分則高於申請規格。
他說,所有含藥化妝品上市前,皆須申請查驗登記,若成分與申請規定不一,表示品質管理有問題。關鍵防曬成分也未達標準;這些產品防曬成分含量明顯偏低,甚至只有原登記含量的三分之一或一半,防曬效果大打折扣,也有欺騙消費者嫌疑。
另外,有九件未依規定申請許可,陳樹功指出,這些未依規定申請許可的九件產品中,有四件來自韓國。他說,現在韓劇流行,藥妝品也吹「韓」風;去年韓國製防曬用品約只占百分之二點二,今年已占百分之四,而高比率的未申請產品,也意味廠商急著進口,卻未依法申請核准。
他表示,目前不合格產品已處以一萬元罰款,並回收改善;消費者購買防曬化妝品,應選擇標示有藥妝字號產品,並建議選擇適當防曬係數;一般日常選用SPF十五的防曬產品即可,若長時間曝曬,則可選擇SPF三十的防曬品,每隔二至三小時塗抹一次,並適時使用洋傘、帽子與長袖衣物遮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