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勸募秘書長周文珍指出,要落實身心障礙者的「自立」這項社會工程,首先,要讓重度障礙者的自我權益意識覺醒,從自我倡議進而影響政策制定、社會服務與投入,才有可能在整體環境中改變社會的態度,讓大眾學習尊重障礙者的個別差異;為了醞釀覺醒的時機,協會將從社區生活、居家支持、健康安全和人際社交四個面向,建立重障者與一般民眾的新認知,改變「重障者只能關在家」的印象。
自我覺醒
改變社會態度
殘障聯盟顧問王榮璋認為,台灣沒有自立生活的問題可被探討,因為連適當的環境都沒有,他說,沒有人意識到讓「社會理解身心障礙者能照自己的能力和意願去生活」這個概念是要被推廣的!各國接觸自立生活概念後而成功自理的人,在分享心得時都有一個共通點:「看到人家能自立,才認為自己也可以。」這顯示重度障礙者過去都沒有想過,自己擁有獨立生活的可能,也從來沒想過是可行的。
屏除疑慮
家屬重新認知
王榮璋進一步表示,重障者看見了機會,但是礙於家人的不放心和質疑,所以,多數的重障者仍沒有機會擺脫家庭掌握,而家屬最應該有那樣的認知,家屬必須是最先看見希望的對象,之後社會才有可能認同「自立」是身障者的基本權利,而給予重視。
他還說,過去身障者只能保有一點令人匪夷所思的尊嚴,例如憋尿就可以不開口麻煩人家協助,滿足自己「也有選擇能力」的成就感。
一直以來,重障者都只能隨著照顧者的步調生活,他們想吃飯、睡覺、外出,或者看書、上廁所,都要按照照顧者的習慣和空閒時間作安排,生活只有睡覺、吃飯、看電視或盯著天花板發呆,長年被關在家中,失學更為普及;能請得起看護的,還須慢慢磨合語言文化的差異,但有了自立生活的概念後,他們就能工作、旅遊、念書、交朋友、願意笑;有尊嚴後,也能奉身給公益,幫助更多夥伴。
有同理心
勿以成本衡量
周文珍說,當初她也一味認為,不斷援助資源,只是滿足障礙者踏出家門的「夢想」,就成本效益來說,不如把時間、金錢和人力花在更需要改善的社福措施和弱勢身上,但是重障者曾對她說:「你們從沒想過,我們要的只是基本的生存需求,對我們來說,所謂夢想就只是走出去、與人交談而已,這樣很過分?需要總是以成本效益來衡量應不應該爭取嗎?」她語塞,而且久久無法平復心情。
於是,今年聯勸決定大力宣導自立生活的意義,從對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彰化縣脊髓損傷重建協會、高縣脊髓損傷者協會、智障者家長總會、天主教台南縣私立德蘭啟智中心、屏東縣啟智協進會、台東縣智障者家長協會和基市智障者家長協會的自立意識培養開始,希望未來能看見身心障礙者有自己決定人生的能力,也連帶學習為自己的人生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