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監委發威,糾正連發。監委調查發現,浮動油價公式以較高費率計算空汙費,而中油繳交的石油基金也未反映原油與成品油差價及退費項目,通過糾正經濟部。另外,財政部所屬國稅稽徵機關對於大額綜所稅及贈與稅案件的徵收、保全,績效不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於欠稅大戶的執行成效不佳,糾正財政部與法務部。
據監委程仁宏、洪昭男及李炳南提出「經濟部對空汙費、石油基金之缺失案」調查報告指出,在浮動油價機制訂定過程中,空汙費之應列計費率並未邀請環保署諮商,中油即以較高費率納入公式,核算發現,從民國九十五年九月至九十八年十二月止,汽柴油實際繳交金額與依第三級較高費率計算,差額約二十四點九二億元。
其次,中油繳交之石油基金,按輸入石油製品標準向消費者收取,既未反映原油與成品油之差價,亦未反映相關退費項目金額。以九二無鉛汽油為例,九十五年中油輸入原油每公升應繳零點二七九元石油基金,浮動油價機制內卻以零點三八二元計算,存零點一○三元價差;如果乘以各該期間汽、柴油銷量,合計自九十五年九月至九十八年十二月,差額約達二十九點四四億元。
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欠稅案引發社會關注,據監委調查,未徵收大額欠稅案共計三百三十五件、金額二百七十八億七千三百八十五萬元,以綜所稅、贈與稅為大宗。監委認為,財政部所屬國稅稽徵機關針對已逾限繳期間之大額綜所稅及贈與稅案件,未即時就個案裁量審酌,致欠稅大戶有脫產機會。
另外,對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於全國積欠財稅大戶之執行,九十至九十八年十月之新收滯欠財稅大戶有九十二人,無人結案;待徵金額為一百四十五億四千一百七十二萬三千七百一十六元,只徵到六億一千五百零九萬二千六百二十二元,已徵率為百分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