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最近檢討推動兩年多的學校「教育儲蓄戶」計畫,發現有少部分善心人士的捐款,因直接交給受捐家長,並未用在孩子身上,反而變成家長的「買酒錢」;教育部已要求各縣市政府督導學校,捐款不應直接交給家長,應由學校組成管理小組運用。
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表示,有許多學校都設專戶,並組成管理小組或委員會,直接幫學生付醫藥費、或買衣服及文具用品、或支付校外教學費用等,以避免捐款濫用;還有的學校會請家長為學生購買物品後,依收據請款。
但楊昌裕表示,仍有部分學校請家長填具領據後,就把整筆款項交由受捐學生的家長自由運用,「結果學生還是沒飯吃、沒衣穿。」教育部已要求學校必須改正,「不能直接給家長錢。」
教育部從九十七年開始推動教育儲蓄戶,捐款迄今已超過一億三千萬元,受捐學生累積則有一萬三千多人,平均每位學生的受捐金額近一萬元。
承辦人員發現,若師生將需幫助學生處境描述得愈清楚,愈易募款;至於部分只寫「需要幫助」、描述空泛的案例,則有可能上網數月都無人認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