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大陸喻立香集團販嬰案日前在湖北武漢開庭審理,被救嬰兒皆未找到親生父母。嫌犯供述雲南山區窮人賣兒牟利「很普遍」,警方認為這是嬰兒無法回到親生父母懷抱的主因。
《新京報》報導,以喻立香和前夫、情人、姊妹為主要成員的販嬰集團四年多來,累計從雲南販賣四十九名嬰兒到河北,被救出的四十六名孩子,每個都被抽血採樣,送到公安部建立的DNA資料庫比對,但截至現在,還沒有一個孩子比對出親生父母。
河北涉縣公安局副局長楊景平說,沒有比對到親生父母,說明這些孩子被賣後可能無人報案,那麼極可能就是父母把孩子賣了;在提審幾名雲南籍被告得知,當地有些貧困地區有一種說法,「生孩子比養豬賺錢」,部分貧窮的地方把生孩子當做一種賺錢的生意。
楊景平說,孩子無法找到親生父母,政府也無力撫養這麼多孩子,只好把孩子還給買家。
根據集團成員供訴,二○○五年販賣小孩的價格為女嬰人民幣六至七千(約新台幣兩萬八千元至三萬兩千元),男嬰人民幣一萬兩千元到一萬五千元(約新台幣五萬六千元至七萬元),近兩年,男嬰可以賣到近四萬元(約新台幣十八萬五千元),女嬰則賣到兩萬(約新台幣九萬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