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提出考績法修正,未料引起考試院長關中和行政院長吳敦義舌戰多日,支持和反對的基層公務員也各自投書媒體,儼然又形成一場為改革、或為選票的爭議。在馬英九總統民調數字持續下滑的此刻,政府實在有必要加速改革,以爭取民心,考績法修正其實是最好的機會。
爭議的焦點在於,銓敘部這次修正考績法把公務員丙等的比率大幅提高到百分之三,而且三次丙等就要被資遣或依規定退休。因此,考績丙等被基層公務員視為「生死門」。在失業率高、經濟景氣尚未完全恢復而求職不易的此刻,丙等比率提高當然會引起反彈。
近年景氣不佳,民間部門頻頻裁員、失業者哀鴻遍野。但公務員即使考績丙等,也有年終獎金可拿,公務員的「鐵飯碗」和民間失業率成為強烈對比。這種情況連考試院長關中都看不下去,對現行考績制度發出「無法管理、沒有是非」的重話。在此情形下,改革考績法不僅應該做,而且要快做。
站在行政院的立場,自然要顧及三十幾萬公務員的反應,院長吳敦義一再提出質疑,指出只限定基層公務員為丙等百分之三的對象、司法人員除外不公平,也擔心丙等百分之三成為長官排除異己的手段。
吳敦義的說法,正凸顯現行考績法的缺失而該擴大修正之處。一個機關裡面,並非只有基層公務員不認真。在上位者尸位素餐、推卸責任者大有人在。考試院應該把吳揆的反彈納入修法範圍,不要只拿「草字頭」的公務員開刀,擴大修法對象,把「竹字頭」也納入公平考核的對象,以減少基層公務員的不平之鳴。
目前公務員丙等只有百分之零點二左右,提高到百分之三且要走人,變革之大,歷年僅見。但和其它國家比較,韓國和新加坡是百分之十,紐西蘭甚至無上限,其它國家多在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十之間,我國目前的百分之零點二幾乎等於沒有管考壓力。
長期以來,我國公務員,考績幾乎全在乙等以上。如果中華民國的公務員真的那麼優秀,國家發展與政府施政績效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馬總統的民調也不會那麼難看!
再說,考績法修正也有配套,被打丙等的公務員會有輔導措施,如果次年拿到優秀或甲等,可以抵消丙等。且丙等者可以申訴,申訴成功,長官會被處分,這也可防止長官出於打擊異己而評等不公。
行政、考試兩院圍繞著丙等百分之三的數字相持不下,都是治絲愈棼。考績法真正要追求的不是僵化固定的比率,而是公正有效的管考制度。丙等不應只及於基層,比例也不應只有百分之三;同樣的,甲等、優等也應視情況增減,鼓勵負責積極、淘汰怠惰懶散才是終極目標。
行政院反對丙等百分之三的最大顧慮是打擊基層公務員,也怕因此流失這個「鐵票區」。但一個好的考績法可以鼓勵更多的公務員努力任事,進而獲得全國人民的肯定支持。該不該改革?行政院和總統府應該看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