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總統女婿趙建銘涉入多起弊案,其中更傳出趙建銘利用駙馬爺身分,透過人頭低價買豪宅,再以市價賣出賺取高額差價;為防止不肖業者利用「不動產交易」洗錢,法務部擬將不動產納入「洗錢防制法」規範。
所謂的洗錢,是指犯罪集團為享受不法所得,透過合法管道漂白黑錢。外傳趙建銘利用建商「半買半相送」賺取千萬元差價,並透過特殊身分,把豪宅當成洗錢工具。由於預售屋買賣只要付一成不到的頭期款,加上透過關係以市價六成取得,找人頭簽約後,再以市價賣給第三人,立刻可以賺取其中的差價利潤。
此外,除傳出趙建銘利用其特殊身分,利用不動產交易洗錢外,由於以大筆現金購買不動產,依現行法規不必向警察機關申報,因此也有歹徒透過黑錢買房子、再向銀行辦法高額貸款就利用不動產交易把黑錢漂白。
為杜絕此一現象,法務部擬將房仲業者納入「洗錢防制法」對象,意即未來房仲業者要審查買賣雙方身分、保存交易紀錄,全台七百多萬棟房屋的交易將完全透明化,但相對地,現行常用來當做繼承、贈與等節稅手法,因房價不能灌水,因此也相對擠壓了節稅的空間。
不過,由於房仲經紀人非刑事偵辦人員,所以只能靠自身經驗評斷客戶是否有異常交易或疑似洗錢行為,有些表面上雖然看起來有些不妥,但也未違法,若貿然調查,恐導致民怨。另外,透過房仲業者來解決不動產交易洗錢法,仍無法解決買賣雙方私下成交的案例,除這項外,如何防範預售屋洗錢,也讓法務部傷透腦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