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專題報導】藝文事業在國內向來都不討好,傳統技藝和文化價值,更因事過境遷、存留不易而日漸流失,廣義而言,這也是政府必須肩負的公共利益責任;行政院文建會在二○○○年之後,以BOT形式成立的宜蘭傳統藝文中心,即是政府運用民間資源、維繫傳統文化的絕佳範例。
宜蘭傳藝中心由統一蘭陽藝文公司負責運作,目前已結束第一期六年的營運,並再獲得第二期六年的經營權;「與典型BOT相較,宜蘭傳藝中心的運作模式比較接近OT。」統一蘭陽公關李蘭欣表示,中心原本就定位為政府機構,統一蘭陽在二○○四年標得委託經營權後,只進行局部整建,「B(興建)」的成分較小。
李蘭欣指出,統一蘭陽獲得傳藝中心營運資格後,即與政府分工:由政府單位負責展示館、戲劇館、曲藝館,每年舉辦台灣和亞太兩大傳統藝術節,並落實輔導在地藝術家、文化工作者或一般民眾進駐園區工作,統一蘭陽除了協助辦理相關展演業務,打造仿老街的藝文主題街道,也負責行銷事宜,六年來共投資超過十億元,在第四年開始轉虧為盈。
宜蘭傳藝中心不僅自身經營得法,也結合宜蘭縣政府共同舉辦當地節慶活動、吸引觀光人潮和商機,在九十七創造約二十二億元經濟產值,而且創造四百五十個就業機會,其中超過百分之八十五是在地人,有效提振當地文化觀光產業。
李蘭欣表示,統一蘭陽也以每月百分之一營收、每年固定五百萬元的回饋金交與文建會,加上稅金,六年來為政府帶來超過四千六百萬的直接財務收入。
不過李蘭欣也坦承,中心為了將收益和客源極大化,因此用更多元和整合的方式,為園區提供的服務行銷包裝,例如仿效迪士尼樂園的遊園表演方式,也將把母企業統一超商的吉祥物人偶引進園區,招致外界的質疑,「有些學者會認為傳統藝術文化除了參與、遊憩的廣度,也要兼顧欣賞和學習的深度。」李蘭欣表示,雖然統一蘭陽已算成功的BOT案例,但仍有改進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