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兒童節、婦女節都應該放假,內政部隨即表示,明年起兒童節訂為國定假日。
不用上班有薪水領,大概沒有人不喜歡放假,不過,多出的國定假日只有軍公教才能享受得到,一般勞工階級,乃至開店的微型創業主,未必能放假,形成一國兩制。
目前台灣的勞工,薪水比別人少,工作時間比別人長,景氣不好時又是第一個被裁員,就連退休金都比公務人員少,可說是樣樣不如人,就連放假也不如人,連兒童節都放不到假,難道勞工沒有小孩嗎?如果是要增加親子互動,可是孩子放假,父母卻要上班,恐怕不但增加父母的開銷(找人照顧或安排去處),也無法和孩子共享天倫之樂。
此外,我認為,更應該思考的是,放假目的何在?為什麼兒童節重要到要全國放假,是因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還是因台灣的生育率日低,放假一天提醒人民努力增產報國?然而,對父母來說,我相信與其多一天假期,不如政府多一些支持生育的社會福利制度。
「阿宅領袖」朱學恆曾在周刊為文指出,政府目前的育兒補助計畫是,不主動申請就不發放,而申請過程又極為不便民,根本是在懲罰生小孩的人。
如果說,放假是要提醒大人,孩子很重要,同樣的道理,因為女性同胞很重要,所以也要放婦女節,那麼為什麼唯一與男性有關的父親節不放假?男性同胞就是次等公民?
兒童節或婦女節放假,除了讓原本就已有很多假可放的公教人員,再多兩天假、白領兩天薪水外,有什麼實質意義?兒童節放假能提高台灣的生育率,婦女節放假就能提高女性地位嗎?
我認為,既然施行了周休二日,雖然還不夠完善,但已大幅提升國民的放假權利,實在不需要再放那麼多假,雖然放假很能討國民社會的喜歡,能替政治人物加分,可是,這是短多長空,多放兩、三天假感覺很爽,但還是得從加班補回來,而且,多放假對企業的營運成本,更是一大負擔。
政府擬定放假日,應該先確定目的與意義,不能為了討好社會觀感而便宜行事。
王群仁(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