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勞委會審議現行基本工資,可能出現以地區和對象為區分的基本工資,經報導後,引發勞方不滿,勞委會立即滅火,表示絕不會實施。
台灣幅員不大,人口流動自由,硬要把勞工基本工資如同麥當勞漢堡般,分地區計算價格,除了實施困難,而且標準何在、要以那些條件為因子,更是不可能任務,若盲目的以為國外有,就移植到台灣,只會侵害勞工權益。
而且,基本工資跟不上真實物價,在不景氣下,薪資持續下降,大學畢業生的起薪愈盤愈低,更常看到底層民眾爭相從事資源回收,或發送房地產小廣告,連基本工資都賺不到,也有資方付不起基本工資,政府不思考要如何擺脫困境,卻在基本工資上作文章,豈不本末倒置?
此外,勞委會推出的雇用中高齡失業勞工,政府相對提供薪資補助,這顯示若沒了政府補助,資方會放棄徵人,使失業率增高。
建議政府,與其不斷推出擴大就業、臨工等方案,不如拿方案的經費吸收資方部分負擔,讓企業減低人事成本,讓勞工有工作保障。
張叔田(北縣新莊/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