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報導】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草案前年底已初審通過,卸任元首一審判決有罪即停止禮遇,無罪定讞則可回復禮遇。
國民黨立院黨團前書記長呂學樟表示,本案正當性十足,將力促成為新會期優先法案。扁辦主任劉導坦言,一旦終止卸任總統禮遇金,「沒錢就關門」;扁辦要角王時思也打定主意,國務機要費案二審宣判後,將請辭離開扁辦。
立委吳育昇等前年提出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四條修正草案,卸任正副總統若因內亂、外患或貪汙罪一審判決有罪,即停止禮遇;但若三審定讞判決無罪,將補發禮遇金,並恢復原有禮遇。雖然立院前年底就初審通過,但因綠營堅決反對,迄今仍未三讀。
去年九月,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汙等罪一審被判有罪,當時力推此案的吳育昇曾表示,如果貪汙者還可以由國家繼續給予禮遇,有違公平法理,建議黨團將該案列為優先法案。藍委指出,後來吳育昇鬧出緋聞,無力再推本案。
呂學樟則說,此案正當性十足,藍營並無歧見,且綠營反對理由難以讓社會大眾接受,因此將力促將此案例成為新會期優先法案,希望高層能藉此宣示推動改革、廉政的決心。
目前藍營排定的第一個優先法案是產業創新條例,其他重要法案優先順序待與黨團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