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大陸學歷採認,將有條件溯及既往。教育部將「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草案送行政院預公告,針對之前已赴大陸攻讀大學的台生,將舉辦「學歷甄試」,考兩科專業科目,通過後學歷即可獲採認。
教育部高教司表示,要參加「學歷甄試」的台生,須就讀認可名冊的大學,初期為以九八五工程為主的四十一所頂尖大學,但不限制攻讀時間;且大學部學士學歷才以甄試認證,博碩士則以審查論文認證。
至於學歷甄試項目,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說,目前規畫依各科系核心課程,考兩科專業科目。至於陸生學歷採認,是否溯及既往、逕予採認?教育部表示,這部分還需廣徵民意再決定。
教育部最早規畫大陸學歷採認時,完全不溯及既往;吳清基接任教育部長後,聽取各界意見,將追溯採認八十六年後登陸台生的學歷,也納入公聽會選項之一。林聰明說,多場公聽會下來,發現多數與會者認為,無條件追認大陸學歷等於認同「偷跑」,並不公平。
林聰明指出,大陸學歷採認是否溯及既往?教育部還未做最後定案,民眾可把握一周的預公告期限、提出意見。
私立大學院校協進會理事長、東海大學校長程海東表示,過去討論採認大陸學歷,多位校長建議,若要溯及既往,應進行學歷甄試,不宜無條件採認。成大校長賴明詔也贊成學歷甄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