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翔專題報導】依據相關法規,公益彩券的盈餘,無法直接分配給民間團體;除了向中信基金會提案申請,來自得獎人捐款的經費,一般民間社福單位,還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請公益彩券盈餘的分配款,或向中央申請中信銀每年所上繳的二十億元回饋金,但有多少團體能順利通過申請?
以內政部而言,今年第一梯次公彩回饋金申請補助,通過的有勵馨基金會、展望會、家扶基金會等專案,不過申請需求三億六千萬元,核定補助卻只有一億三千萬元。沒有通過的計畫或因項目不符,或與政府社福計畫重複,所以不予補助。
根據《內政部審查申請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計畫處理原則》指出,回饋金用途以「弱勢族群就業事宜」,如公彩經銷商服務、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原住民就業,和「推廣社會福利」,如安置、脫貧、原民福利、弱勢就醫等項目為主。有的民間公益團體認為提案既要創新,又不能與原有政府功能重疊,申請難度高。
南洋台灣姊妹會對於申請補助案沒通過,感到遺憾,認為是年度計畫不符政府開放的需求。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祕書長洪錦芳則表示,公益彩券釋放回饋金給民間團體,顯示它的正面意義,但審查時,卻未貼近民間疾苦,沒有管道讓提案者陳述狀況,是可惜之處,「少了雙方的互動與溝通,更難看見服務對象的真實需求。」
此次通過申請的團體,以為公彩是只要有認真做事的NGO就能得到補助,但事實上,多數提案不是被否決,就是核定實際補助後「刪減過多」,有公益團體曾經提案為南部的弱勢孩子做課輔,卻因補助刪減過多,但又已通過補助案,不得不執行,才將對象改為中部孩子,與原本要協助的對象,大相逕庭,未能真正解決核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