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李祖翔專題報導】公益彩券以公益為名,被戲稱是「劫富濟貧」的媒介,但是大眾對公彩補助公益團體的運作則很陌生;第二代公彩發行公司中國信託表示,彩券盈餘約有二成六由財政部規畫運用,其中五成分配給地方政府,地方再轉介兒童局與民間團體的申請計畫接受審核。
然而,在地方政府所分得的經費中,百分之十五由各縣市政府均分,百分之八十五,則視各縣市的「人口比例」和「彩券銷售金額」兩項數據各占一半權數加以計算分配;人口愈多、彩券買氣愈高的城市,如北、高等地,反比其他「窮鄉僻壤」能獲更多公益經費,是否會造成富者恆富、貧者恆貧,大失公彩的初衷?
對此,內政部社會司表示,「其實人口愈多的城市,弱勢族群比例也高。」同樣的,人口少也不見得就更需要經費挹注社福業務,社會司以金門縣為例,因為金酒等國營事業發達、回饋地方周到,所以縣政府對中央經費的需求也相對不大;加上各縣市代表列席的財政部公彩監督委員會,歷來並未對盈餘分配方式產生重大爭議,因此目前仍以各城鄉的「人頭」為主要計算依據。
除了既有的盈餘分配,中信銀當初為獲取公彩經營權,更承諾「加碼」,至目前為止,每年都提撥二十億八千六百八十萬元專款給中央政府,做為「公益彩券回饋金」;包括地方政府和民間社福團體,都可逕向內政部、衛生署、原民會和勞委會等單位提案、申請這筆經費。
不過財政部公布的網頁指出,民間團體實際核定補助金額為申請的三成八,地方政府申請則達九成一;社會司表示,並非對民間團體「大小眼」,而是民間的申請案較地方政府多出許多,而且內容完整度不一,核准過關的比例自然有所差異。
在公益彩券相關款項的申請審核作業上,民間團體希望官民雙方多點互動,或請政府建議提案方式,對此,社會司回應,因每年申請的數量破千,若採「面試」的方式相當曠日廢時,目前只能以書面審查作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