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馳名中外的某中式麵食點心業者忠孝店,被大樓住戶控違法占用公共空間,台北地院判決必須拆掉大門前的樓梯,將門前的公共通道淨空,以免侵害住戶的權利。
但業者的公關經理回應,為維護顧客的安全,不排除撤店搬家,還強調,花台及燈座等物,都是公司花錢用以美化環境,忠孝店更為當地商圈帶來人潮,使大樓因而增值,若他們搬離東區商圈不會是輸家,對大樓住戶未必有利。
可是,這件事講求的是「對錯公道」,並不是在爭「輸贏」,業者沒有展現「守法」精神,把圈占大樓公共空間當作理所當然,讓人不能茍同。
台灣是民主國家,人民是頭家,顧客才是業者的主人,沒有顧客捧場,業者那有今天的名氣;再說,台北房價是全面性增值,是人為炒作的結果,豈是業者能獨居功?
筆者認為,有名氣的業者更應該做榜樣,應該認錯道歉,而且台灣人一向講求情理,再與住戶共同商討,找出兩全其美的辦法,解決「有門沒有樓梯」不便營業的問題。
法院的判決就是不放任人民不守法,否則社會秩序就亂了,一切依法行事,社會才有公道,業者要明白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