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標檢局昨天表示,三月一日起濾光板列為強制檢驗商品,進口或台灣出廠的濾光板均須符合耐衝擊性、耐高濕性等九項標準,才可進入台灣市場販售,並依規定申請報驗,若違規逃避檢驗,將處二十萬元以上、兩百萬元以下罰鍰。
標檢局官員指出,為保障勞工安全,已陸續將遮光防護具、熔接用防護面具、強化玻璃透鏡的防護眼鏡及硬質塑膠透鏡的防護眼鏡等護目鏡,列為強制檢驗商品。
即將納入強制檢驗項目的濾光板,主要是應用於熔接用防護面具的可更換零組件,可以阻蔽有害光線,未來檢驗方式為逐批檢驗或驗證登錄。其檢驗標準是依據CNS 7174「遮光防護具」,檢驗項目包含尺度、外觀、熱衝擊性、耐高濕性、耐衝擊性、光學性質、顏色、遮光能力及標示等九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