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高雄市一名國中老師涉嫌妨害身心障礙女學生的性自主權,學校的教師評審委員會,只決議停聘,使涉嫌的狼師在司法程序進行中,還可以領半薪,在人本基金會嚴正抗議,高雄市教育局也堅持應予解聘下,再次召開評審會議變更決議改為解聘。
過程看似簡單,但實際上卻是支持教育改革及淘汰不適任教師的民眾,一次艱苦的勝利。狼師經過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但教評會卻只作出停聘決議,即使後來迫於主管機關及輿論的壓力,變更為解聘,但令筆者驚訝的是,教評會投票結果為六比五,換言之,竟還有五位委員為狼師繼續護航,這些投反對票委員的心態實在可議。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規定,由五至十九名委員組成,但除了家長會代表是法定「當然代表」外,其他委員是由校長與教師出任,這樣的組織結構,正是決議屢遭到外界批判為「師師相護」的癥結所在。
因此,筆者認為,教評會設置辦法有必要修正,必須在委員中增加社會公正人士比例,避免由校長與教師占絕對多數,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進而導致「師師相護」,決議無法符合社會正義期待。
此外,教育部應推動由學生與家長參與教師評核,評核結果雖不影響考績,可給予教師更多鞭策,讓教師的良窳一目了然,讓不適任的教師無所遁形,事實上,許多外國大學早已施行,各方接受度都很高,相信只有運用更多監督力量,消除教育界「師師相護」陋習,台灣教育才會有進步的希望。
姜仁叔(高雄市/退休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