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打假球事件,徹底拯救國球,教育部倡導「運動有原則,終身有品德」,呼籲運動員要遵守「一心、二律、三重」,即運動心、自律、紀律、自重、尊重、敬重。
但筆者實在看不出有何意義,因為除了口號內容拗口難懂,有樣板之嫌。
首先,職棒打假球都爆發第五次了,為何前四次都不提醒球員要「有品」?筆者認為,原因不外「有品運動」是去年由馬總統宣示,揭開推動序幕,是熱呼呼的「新菜色」,配上這第五次假球案,剛好可藉倡導活動當樣板。
其次,國內運動選手向來沒保障,若無法在有限的運動生命中,打出成績賺些安家費,脫下運動衣後的生計,恐怕都是個問題,就有媒體報導過,有家餐廳專收落難運動員當服務生,而且還挺搶手,因此,當教育部要運動員「有品」時,相關單位也該替這些曾在運動場上奮鬥的選手,規畫退役後的生計。
運動員有品德是重要的,因為觀眾都希望看到真實而令人感動的比賽,但在要求運動員的同時,相關單位也要為他們的出路著想,如能這樣,當有學生告訴我,他將來想跟王建民一樣成為台灣之光時,我可以鼓勵他「這個理想值得一試」。
李學(嘉義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