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馬來西亞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國內天主教的主流刊物《先鋒報》,可使用「阿拉」一詞作為上帝之意。大馬政府四日決定向法院上訴,反對基督徒以「阿拉」之名稱呼上帝。法院六日下暫緩令,暫緩開放讓非伊斯蘭教媒體使用「阿拉」這個詞。
馬來西亞有六成人口信奉伊斯蘭教,三分一信奉基督教。去年二月馬來西亞內政部長賽哈密宣布重申法例,限基督徒允許使用「阿拉」字眼。後因受到穆斯林團體的抗議,再次恢復禁止當地基督徒翻譯上帝為「阿拉」之禁令。
《先鋒報》代表宗教和社區團體將該禁令告上法庭。馬來西亞內政部表示,他們限非伊斯蘭教禁用「阿拉」一詞,是出於國家安全考量,目的是避免穆斯林的誤解和混淆。
《先鋒報》則表示,「阿拉」一詞在馬來語的國家中,無論是作為敬拜還是信仰指南的用途,都有著重要的地位,法令不是用來限制宗教團體實踐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