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不能任憑流行文化及非主流價值觀,奪走政治議論的發言、詮釋,必須由各族群的對話來決定權威性的符號定義,但這卻使得我們看到標榜多元與包容的價值觀背後,存在著自卑、受傷的歧視心態。
若我們習慣以歧視與反歧視的對立心態來看待這個社會,也只能看到被歧視與加諸歧視的兩種人,當前的台客論戰是如此,搭著台客口水戰順風車的「尤太」更名運動更是如此。
據現行教育部編訂的國語字典,「猶太,國名。居住於亞洲西邊巴勒斯坦地區的游牧民族之一。帶種族歧視意味的謔稱。指生性吝嗇的人。」「猶,一種野獸,似猴而性多疑。」由於「猶」字具有野獸的意義,看來我們的確有必要為猶太民族平反名稱。
但換成「尤太」又如何?教育部國語字典:「尤,怨恨、責怪。親近、喜愛。更加、格外。特異。過失。姓。」看來換成「尤」也未必理想,「尤太民族」能接受嗎?以色列外交官表示其「猶太觀點」:「以色列感激台灣民間團體重視維護人權,但須否改『猶』為『尤』,純屬台灣內部問題,以國不干涉。」以國外交官提出一個更嚴肅的問題:「一但更名為尤太,那聖經該怎麼辦?」牽涉到更嚴肅且必須慎重處理的宗教問題,「尤太」正名運動顯得「剃頭擔子一頭熱」。
我們社會有太多抱持「名不正則言不順」為己任的社會運動工作者,致力於各種「語言、文字、符號」的政治正確定義工作,卻抵銷了反對歧視及污名化標籤的善意,製造更多族群在意見上的歧異、對立、衝突,使得關聯性最甚的以色列當局,對於台灣人民團體過度政治性的思維卻不敢恭維,難道我們不該深切反省。
當前台灣的人權觀念錯誤地建立在「政治語言、思維」、「文化論述」、「運動口號」等無實質作用的空轉行為上,無法落實在身體力行與政策上,於是出現了高雄捷運泰勞的抗爭,外勞沒有權益的保障,歧視大陸、東南亞新娘,甚至對女性的貶抑,在更多錯亂且自以為是的人權思維背後,恐怕會對真切人權問題顧此失彼,不可不慎。鄭森(高雄市/碩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