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採砂石的情況十分嚴重,要防止並不難,其中包括水利署協調警政署派駐專責配槍警力設置「管制哨」嚴守河川出入道路,無採許可證之車輛,嚴禁進入河川地,有證車輛進出管制哨時,應記錄其砂石運出量;以衛星遙測、航照,或者利用空中監測配合衛星定位監測系統(GPS)的運用,也可使盜濫採砂石無所遁形。
經濟部水利署曾規畫在高屏兩縣交界的台糖土地開挖高屏大湖,解決高屏地區用水問題,開採的土石量達六千五百萬立方公尺,預估標售砂石的收益將達新台幣一百億元。高雄縣、桃園縣、苗栗縣對採砂石開徵特別稅,每立方公尺新台幣五十元,大甲溪下游的石岡壩淤積嚴重,經濟部中區水資源局浚渫水區,預計挖出七十萬公噸砂石,石岡壩管理中心主任蔡炎生說,浚渫完工後,既可增加蓄水量,政府又可獲得一億多元,一舉兩得。政府把砂石看成「金」,在財政立場沒什麼不對,但是只收「錢」未有效管理的後果是「放任盜採」外,將導致營建成本增加,連帶影響公共造產及房地產業,虧本生意沒人做,只有「羊毛出在羊身上」,吃虧的還是小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