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教育部提出「五歲讀書免負擔計畫」,將投入一百九十三億元,希望在一百學年度達成滿五足歲至入國小前幼兒,「免學費」就讀公私立幼托園所,經濟相對較弱的家庭,依照家戶所得加額補助。
其實這並非新政策,數年前就已提出,教育部在民國九十二年,就規畫了「國民教育幼兒班」(國幼班),計畫九十三學年度從離島三縣、三鄉先試辦,九十四學年度加入五十四個原住民鄉鎮試辦,預定九十五學年度全面實施,但後來並未執行,如今舊案重提,是因教育經費增加了,還是為了政績?
其次,從資源的觀點來看,任何政策都可能排擠其他政策的經費與施行。免學費加上免費營養午餐計畫,從九十九到一百零一學年度共需經費四百七十六億元,國民教育經費本來就不多,會有一定程度的排擠效應,原住民、教育優先區等政策,能分到的經費可想而知。
甚至有一些迫在眉睫的事,如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只能以「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的特別預算編列,特別預算不僅無法有效監督成效,而且舉債會造成債留子孫;還有立委提出國民教育法部分修正條文,其中的「中小學教科書免費」,筆者擔心若通過又要一大筆經費,排擠效應更擴大。
筆者認為,制定任何政策前必須考量執行的優先順序,把專業擺第一,不應違背專業倫理,更不可忽略「分配正義」,特別是沒有排富條款的「齊頭式」政策,更是浪費人民血汗錢。
陳志彬(台北市/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