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評會通過開放坪林交流道,准許每天最多四千車次使用,所持理由為交通量尚在環境涵容能力之內,這種觀點完全摒除「從源頭消除污染」的「絕對安全觀念」,而改採「以最小安全標準充分利用環境資源」的「相對安全觀念」,兩者差別在,前者可確保環境,絕對不受某特定污染源的污染;後者卻會讓環境承受某特定污染源有限度的污染量。因此,環保署的決定無異棄守坪林水源區。
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雖多有衝突,但水源為經濟發展之母,絕對要確保安全。現在環保署要採「相對安全觀念」來管理水源,那麼水源區管制也該南、北一致,方能令人信服,高屏溪水源區在完成離牧後,雖減少養豬污染,但當地養豬戶生計與農牧用地經營利用面臨困境,環保署何不以「相對安全觀念」也開放廢水完全回收再利用,或將符合標準的放流水,以專管排到水源區外的「環保式養豬業」,在能確保高屏溪水源清淨前提下,讓其能復養,照顧養豬戶生計和避免農牧用地荒廢?
主管機關若覺得「人的行為難以預測、駕馭、掌控」及「監控人力不足」,所以無法准予「環保式養豬業」在水源區復養,那麼「相對安全觀念」也很難在南、北公平執行,因此,為台灣子孫能世代享用乾淨自來水著想,筆者建議恢復採用「絕對安全觀念」,並配合「水源保育回饋金制度」,在兼顧居民生計下,捍衛大台北地區唯一的優質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