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日前發布「電視電影菸品訊息露出監測」調查,顯示許多普遍級的卡通與電影均有大量吸菸鏡頭,恐造成孩童模仿,昨日宣布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檢舉這類節目「傷害兒童身心健康」。
國健局衛生教育中心主任游伯村表示,連續兩年的監測結果顯示,不只熱門電影的抽菸鏡頭十分頻繁,連卡通也有人物叼菸的造型,雖不符合《菸害防制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電視節目、戲劇表演不得強調吸菸的形象,但缺乏對應罰則,使得衛生單位無法可罰,因此決定透過跨部門的力量,讓業者正視影音畫面對孩童的影響力。
國健局根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七條,檢舉業者播出訴求或吸菸鏡頭頻率高的節目與影片「傷害兒童身心健康」,業者最高可處一百萬元罰鍰,情節重大甚至可處予三個月停播。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表示,國內戒菸率不如日、韓快,但青少年吸菸率卻逐年上升,根據統計國一、國二生的吸菸率,從九十三年的百分之三點七與百分之六點八上升到九十七年的百分之五點六與百分之八點五。
林清麗表示,青少年暴露到愈多的吸菸鏡頭、學會吸菸的比率愈高,董氏基金會也接到許多民眾檢舉,節目中有疑似菸品置入的痕跡,但目前只有消極的勸導措施,衛生機關願意協同NCC處理,值得肯定,但也顯示《菸害防制法》還有再修法補強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