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四十年代,曹禺(1910-1996)的寫實劇作《日出》發表:孤苦伶仃的貧女「小東西」被黑道老大金八逼姦,幸得交際花陳白露仗義援手;又被旅館茶房福升出賣,送入虎口,墮入煙花。第三幕在妓院,小東西絕望無助,跪下來叫了聲:「爸爸!」想必是這少女在世上惟一可以信賴的人,只是這人或死或是遠在天邊,反正在眼前已無能為力。如果已死,她這一聲就是立意追隨;如果未死而在他方,這一聲就是訣別。在這聲悲淒的呼喚之後,小東西放棄掙扎,孤零零地吊死在台上。硬著心腸的導演使高潮停格,直到小東西腳上的一隻鞋子悄然落下……
寫實劇效應龐沛,即使不演出,只憑「案頭讀物」的劇本,就一樣能震撼人心。《日出》劇作意識在「損不足以奉有餘」,在壓榨貧苦弱勢去供養惡棍、肥貓,這不僅是社會的畸型,顯示的已是膏肓無救。
另一使我驚詫難安的是電影《在黑暗中漫舞》。將近失明的女角拚命工作存錢,為的是她遺傳有目疾的可憐的獨子。存夠了一筆可供名醫的費用,不幸被歹徒偷去,護雛心切的女子蹤跡尋來,奪回了錢,情急之下殺死了歹徒。在「情」與「理」她這是自衛殺人;而在「法」卻是冷酷的殺人者死,女子被判絞刑。她的習慣是在緊張時以唱歌來紓緩。就在法警們也都心生悲憫,所有的觀眾都在盼望著能有法外施恩之際,那人為的無情無理的「法律」仍在冷冷進行。女人唱著歌走向刑台,等著等著,直等到電話鈴響,執行指令下達,最後一縷希望斷絕,她被處決。導演的手法一如《日出》,是他讓那可憐的死者停格在觀眾的眼前……
劇作意識是什麼?筆者以為編劇和導演所要昭示給世人的,是
———人性殘忍———
《日出》與《在黑暗中漫舞》如果被惡棍、肥貓們看到,很可能毫無作用。但在萬千觀眾的心頭將會如何?我們將會由此省察,人類文明進步迄今,殘忍的人性迄未提升,人為的永難周延的法律,如果不能保障弱勢、兼顧情理,那也能算是可行的嗎?
(本專欄每周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