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全面翻修管理辦法 取消優惠須持卡人同意 最快明年實施
【本報台北訊】金管會將全面翻修「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多項與持卡人權益有關,例如長期動用循環計息者,強制轉成利率較低的信用貸款;銀行若要取消相關優惠,須先徵得持卡人的同意;民眾申辦信用卡,銀行不能強制提供聯絡人資料。
修正「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討論多時,金管會銀行局表示,此次參考美國消費者保護條款的規定,消保會、消基會及學者代表全程參與意見,最快年底前公告,預計明年起實施。
銀行主管指出,與持卡人權益相關的至少有十大項。針對「循環族」(只繳帳單最低應繳金額,未還款部分動用循環計息),鑑於卡債風暴教訓,金管會強制要銀行必須將「長期循環」轉成信貸還款。
長期循環是指每期動用循環計息連續十二個月或以上,銀行要針對這些人提供「較低利率」的信貸還款方案,或直接降低其循環利率,此舉將讓「長期循環族」的還款壓力大為減輕。
帳單部分,金管會要求詳細揭露手續費、利率等資訊,尤其針對循環族,銀行須揭露已繳多少循環利息、還有多久才能還清債務;至於「分期還款」,帳單上也要揭露手續費及未還清餘額。
消費者經常批評銀行只透過帳單或官網公告就自行取消優惠,金管會規定,未來銀行取消持卡優惠,改成持卡人主動「同意制」,若持卡人不同意就不能取消。但金管會也同意不溯及舊卡,只針對新辦卡者實施。
現行辦卡申請書上的「聯絡人資料」,各銀行均規定「務必填寫」,且須填兩人,近親和好友各一名;金管會規定,未來發卡行不得強制持卡人提供聯絡人資料,避免發生債務問題時,聯絡人被當成催收管道。
對於金管會的新規定,銀行大多表示接受,但有兩項尚未達成共識,一是預借現金成數,金管會認為信用卡是支付、非借錢工具,最多只能借出額度的五成,但銀行業主張七成;二是循環計息「起息日」,金管會主張最有利消費者的「繳款截止日」,銀行希望採「入帳日」,學者則提出「收到帳單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