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在午餐時分遇見她。她愛坐在某個角落,獨自面壁用餐。她像小兔子一般安寧,而且美麗。
為了接近她,我常常提前抵達餐廳,等她來,等她排隊,然後抓緊時間站到她身後。但我不敢太挨近她,她的氣質和容貌對我有威懾力。最令我心曠神怡的距離是二十六至二十八釐米。
買過飯菜,運氣好的話,我可以坐到她旁邊的桌子,欣賞她的背影。她的背影就是一道大餐。她通常要用十八至二十分鐘吃完。從排隊到用完餐,我每天和她「相處」的時間大約是三、四十分鐘。
這三十至四十分鐘成了我每天的期待。我反覆觀察、分析、研究這段時間,種種跡象表明,她沒有男友。也許,美麗的姑娘都是孤獨的。這,給了我希望,也令我膽顫。我在腦海中反覆設計、構思、謀畫與她「偶然」開始交談的情形,從禮節性問候,到有興致地探詢,到生機勃勃的聊天,到咖啡屋裡的細語,到手拉手地逛街……直至走進婚紗影樓。
我越來越不安分,內心的惶恐與焦急使我夜不能寐。我深深地暗戀她。可是,別說她在何處工作、住在哪兒,至今,連一句話都沒有!我思來想去,唯一的事情必須是行動。這不需要多麼淵博的知識,關鍵是勇氣和膽量。
但是,每次有了機會,我卻閉上了嘴。因為愛,所以怕。這種矛盾使我像個精神分裂症患者。我愛她,我深深地愛她。直覺告訴我,她是我今生的唯一。我不能失去她!
兩個月後,我已進入半瘋狀態。我曾跟蹤她,看她走進一幢巨大的商業大樓,見她刷卡進入,然後門關上,她就土遁了似的。我還在下班時分奔向她所在的辦公大樓,等她,等她下班後尾隨她回家。
但是,老天似乎在保護她,她似乎永遠不下晚班。有幾次,我牢牢地等到午夜,也看不見她的身影走出!我憤怒,我絕望,我頹廢,我……但,一到翌日午餐時分,一切都煙消雲散。因為,我又見到了她。
……今天晚上,太太對我當年的行為表示懷疑。我誠摯地告訴她:還記得我今生對妳說得第一句話嗎?──啊?妳就住在我對門啊!
當年,我每天早上比她遲一小時上班,而她,每天下午比我早一小時下班。這個時間差構成了我和她之間遼闊的距離。要不是那天晚上我義務為樓道安裝感應燈,要不是我從凳子上摔下來用頭狠狠地撞擊她的防盜門,我可能一輩子都不知道她住在哪兒,可能一輩子都無法與她對話,可能一輩子都無法取得她的好感。
事情在複雜的時候,就顯得越來越複雜;事情在簡單的時候,就顯得越來越簡單。
太太說:這叫「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