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小時候,媽媽總愛把我打扮得像公主一樣;蓬蓬裙、大蝴蝶結、白色高統襪、兩條辮子,心裡明明覺得很醜,但也被媽媽這樣打扮到國小畢業,一直到自己有零用錢「治裝」,才脫離這個公主打扮。
當我懷著女兒時,只要一想到如何把她打扮得像小公主一樣,嘴角就莫名揚起一絲微笑;直到她三歲以前,我都沉浸在當設計師的歡愉裡。
但是她三歲以後,就有自己的審美觀了,只要不是她喜歡的粉紅的、黃色的、凱蒂貓的,一律拒穿,甚至還懂得挑材質呢!她最討厭絨布面,即使以「不穿,就不出門玩」當作威脅,她也無動於衷。
唉!非常無奈的我,只好把腦筋動到兒子身上,即使我把女孩子穿的襪套給他穿上,他好像也還滿喜歡的。可惜好景不常,不到兩歲,兒子就懂得自己挑鞋子穿,如果不是藍色的、黃色的、有海綿寶寶的,他就待在門口,把雙腳縮起來,「抵死不穿」。
這兩個孩子實在太有主見了,現在我都得跟他們因穿著「討價還價」,但只要想起專家說:「如果不是過分的要求,順著孩子的選擇,也是培養健康人格重要的一環」,就會犧牲自己幫小孩打扮的樂趣,順著他們了,不過前提是,「不能太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