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國內泡麵包裝圖示「騙很大」,行政院消保會要在兩周內,召集主管機關與業者協商訂出明確規範,不能讓業界「予取予求」,雖然屬遲來的正義,但稱得上亡羊補牢。
做人處世應該誠實,尤其商家買賣商品,涉及大眾利益,更不容許造假。泡麵包裝圖案標示大塊牛肉,但消費者吃到的卻不是那麼一回事,這與「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不符,業者當然應該受到規範。
雖然廠商在包裝上,已註明「圖案係供料理參考,實際內容參見實物」,並不能因此免去責任,除了廣告就是契約的一部分,而且消費者是因信賴廣告,而去買泡麵,廠商不能推卸責任。
在國內外的司法實務上,企業經營者若有減免責任條款,必須以特別顯著的方式清楚標示,切忌一方面對消費者大方承諾,卻一方面免除自己責任。泡麵包裝圖形顯示出的牛肉確實很大塊,而引起消費者注意,但竟在消費者不容易注意地方,註明以實物為準,此乃欺騙的行為,不能因而免除業者廣告不實的責任。
其實台灣許多商品都有這種情形,做生意必須與消費者維持良好的信任關係,否則與「黑心產品」何異?國內商品一直無法樹立品牌價值,就是源於業者欠缺長遠眼光,企業講求永續經營,務必要抓住消費者的心,才能創造生生不息的企業生命。
魏無忌(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