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時總聽說「女兒賊」這名詞,令人又驚又喜又羨慕。幾個姊姊比我早婚好些年,親眼目睹逢年過節時,她們一個個大包小包回家來團聚,幾頓餐敘,杯盤狼藉,歡笑快樂聲結束後,各個小家庭要回家,媽媽在廚房忙得團團轉,姊姊們更忙,一屋子的鮮果、菜蔬、餅乾、糖果,可以帶的,可以搬的,通通往自家袋子、車子裡塞,不管大東西、小禮物,原來「女兒賊」就是如此行徑像竊賊一般,卻是光明正大的拿取。
大包小包地帶回娘家,又大包小包地攜回婆家,互通有無的搬運,真是挺有趣的,或許這是咱們國人的傳統美德,等我也為人妻後,屢次回娘家,加入女兒賊的行列,真正體驗了其中樂趣。
九年前,雙親因重病撒手人寰,回娘家的習慣並未受影響,因為娘家有個姊姊單身未嫁,她對姊妹們的款待,比媽媽更周全,吃的喝的用的鉅細靡遺,我們回娘家比照父母在世時的大包小包帶回去送姊姊,她更誇張可以以一當十,我們幾個姊妹也就不客氣地拚命搬,先把她的冰箱和櫥櫃塞滿了、擠爆了,再各自取來袋子一一分配。
茶足飯飽後的打包,每每令手足們笑成一團,甥姪輩們也加入行列,回娘家當姊姊妹妹賊,是我們姊妹樂此不疲的大行動,大家的感情也因而更深厚,相信二老天上有知,也會贊成我們姊妹,以此方式交流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