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有人把「即使」寫成「既使」,或把「既然」寫成「即然」,就忍不住想動手改過來。
「ㄗ」部的「即使」,帶有假設語氣,譯成白話文,近似於縱然、即便、就算是……如《左傳昭十二年》云:「即欲有事,何如?」
「『即使』與我無關,能為社區盡一點心力,也算是沒在這裡白住一場。」
「成功有時要靠一點運氣,『即使』你有充足的準備,也無法保證一定如願。」
曾有人質疑「即便」一詞外形和「即使」相近,因此認定二者屬於「形近」之筆誤,不過詞彙本來就是不停的創造,不會因為少數人筆誤或誤讀而造成大多數人跟進;「使」與「便」雖形近而音不同,應不至於相混,所以這個可能性必須排除。
至於「●」部的「既然」,則有過去了、已如此的意思,如:「既成事實」、「法律不溯既往」、「既然親友間講誠信都這麼困難,更何況是陌生人」等,「既然」與「即使」的意思天差地遠,切不可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