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吳敦義去年與曾是黑道的更生人一同到外國出遊,引發爭議,拋開政治、選舉話題,我從這個事件看到台灣社會對更生人的歧視。
一般人對犯過罪、有前科的人,常有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對他們品格行為心懷疑懼,但在他們已接受法律制裁,出獄後又無犯罪行為,卻一口咬定還是壞人,這不啻抹煞有心悔改的更生人的生存空間,也扭曲了民主、人權的基本價值,認為有前科的人一定是壞人,是落後的思維。
難道更生人只能永遠躲在陰暗角落,只能與同樣背景的人交往嗎?相信更生人也希望有機會為自己開新路,社會應提供機會,協助他們重新做人,因為幫助一個更生人重返社會,過正常生活,等於幫助很多個家庭。
「浪子回頭金不換」、「知過必改善莫大焉」,古有明訓,一個人對犯過的錯付出了代價,不重蹈覆轍,做守法的更生人,社會要給他機會,給予包容協助與正面鼓勵,切勿隨意亂貼標籤,打擊更生人改過向善的勇氣,讓他們可過正常生活。
張瑜(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