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教育局昨天開會討論各級學校統一到校時間,初步結論,國中小以上午七時三十分至七時五十分為原則,但保持彈性,家長若提早送學生到校,由學校負起安全責任。
教育局副局長林信耀表示,教育局已彙整各級學校意見,大多認同國中小七時半以後到校,加上目前規定國中生七時五十分以後才算遲到,因此教育局統一規範國中小到校時間以這一區間為原則。但高中職則不硬性規定,仍按照目前規範的七時四十五分以後才登記遲到。
林信耀強調,七時至七時三十分到校的學生,須由學校負起安全責任,教育局會建議學校讓早到學生集中管理,七時三十以後再進教室,避免早到學生獨自進教室會有安全疑慮。
弘道國中校長陳今珍建議,考量北市交通狀況,到校時間須保留彈性,並盡量趕在七時五十分之前,以避開交通尖峰時段。另外,校警須先巡視校園,七時以後才開放學生進校門。
北市教師會理事長張文昌認為,北市教育局可訂出原則,但應保留彈性,尤其是每校情況不同,應該給學校自主空間。
苗栗縣國中小學到校時間並未統一規定,縣府教育處長彭富源表示,授權各校自訂,一般都在七時五十分前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