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夜,我接到同學電話:「你知道嗎?我剛算了,工作這四年如果不吃不喝,存簿裡會有九十三萬,而我,現在竟然只有五千塊!」照理說,以她單身又住家裡的優勢,如果能克制一點,少說也可以存個五十萬,但她的現況,卻與剛出社會領第一筆薪資的新鮮人沒有兩樣。
我相信這是所有領薪族的痛。多數人早出晚歸,高工時低所得,壓力又大,下班後,為了犒賞自己,三五好友吃宵夜、跑夜店,不知不覺變成習慣;或者抱著錢再賺就有的想法,花起錢來毫不手軟。
曾與一位月入八、九萬的主管聊起,假日到名牌店她從不管價錢,刷了再說;這非關虛榮,而是工作壓力需要靠消費發洩,常在花了大錢後,她對工作的倦怠感也消失了。
月光族現象很普遍,但省視自己一屋子的戰利品,不免感嘆什麼都有了,就是缺錢。我有個朋友堪稱鞋奴刷手,鞋款之多幾乎可開博物館,偏偏腳下永遠就那三雙鞋在替換。離職後因為生活所需,她又將一雙雙新鞋網拍掉,每次聊到這事,我總忍不住調侃她:「你家是名鞋旅館呀!」她笑笑,默認。
假設賺錢不能讓自己更富有,反倒因為工作情緒沒有適當抒發,轉而開銷變大甚至負債累累,那可真是賠錢又賠上時間成本,冷靜想想,自己的薪水就是辛勤工作後的犒賞,可別再讓血汗錢不知去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