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飲料杯 效法當年玻璃瓶

高啟園(宜蘭羅東/公務員) |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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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帶飲料的空杯估計一年三億個,環保署構想,以後由業者負責回收,兩個空杯換一塊錢。不過,連鎖超商反應激烈,強調若無獎勵機制,不可能買單。

連鎖超商表示,店面寸土寸金,若提供杯子回收兌換,門市人員的服務費用或後續的物流費用,都是不小開支,何況門市恐將淪為拾荒者的現金兌換中心,甚至垃圾回收中心。

超商說的也是事實。早年飲料瓶大都為玻璃製品,加上物質匱乏,玻璃瓶可回收再利用,因此,可以拿瓶子到雜貨店去換錢,且當時消費力薄弱,飲料瓶有限,雜貨店不致淪為垃圾回收中心。

如今,玻璃瓶減少,若能回復早年的回收再利用,確實符合環保循環原則,但現在一、兩元的小錢,多數人不放在眼裡,想要鼓勵回收,要大家拎著沉重的玻璃瓶去換錢,多數人意願恐怕不高。

其次,現在的飲料罐大多為塑膠製品,外賣飲料大多使用塑膠杯、保麗龍杯、紙杯,消費者用過即丟,若要消費者收集兩個去換一塊錢,可能也都會很麻煩。

環保署規畫的「換錢機制」,不是具有押金性質的壓杯費,所以消費者不需要事先預繳任何費用。這種作法沒有「鼓勵」性質,當然不被看好。若能改為預繳費用,每個(而非兩個)加收一元「押杯費」,消費者自然較有回收意願。

現在到超商、大賣場購物,若要塑膠袋,須依大小收費一至三元,錢雖不多,但此方法實施幾年下來,的確改變了不少人的習慣,會主動攜帶購物袋,達成塑膠袋減用的環保效果。

「換瓶費」、「換杯費」若能依此推動,初期也許效果不彰,但當大家逐漸養成習慣,自然能水到渠成。

比較麻煩的,當然是業者的回收意願,尤其目前拾荒者撿拾塑膠、紙類或保麗龍賣給回收商,一公斤不到十塊錢,日後若兩個就賺一元,的確會吸引拾荒者,每天翻垃圾桶找飲料空杯,門市將淪為拾荒者現金兌換中心。

這方面除了有待環保署規畫「回收獎勵金」,也可限制超商不回收大批杯瓶。其次,若回收價錢全國統一,拾荒者賣到資源回收場,也是兩個換一元,超商就不會淪為拾荒者中心,而整體的回收效果也可以提高。

高啟園(宜蘭羅東/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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