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日前決議開徵能源稅與碳稅,最快後年實施,未來包括油、電、瓦斯等民生物資價格都會上漲,民眾和企業的能源相關開銷都會增加,預計十年後漲幅達三成五至六成,如沒有相關配套措施,衝擊之大必然使民眾和企業界都無法承受。
財政部預計相關稅法可於今年底前定案,明年推動立法,後年實施,上路的基本前提是經濟復甦、大眾的生活環境好轉時才會推動。企業界認為稅額不宜過高,要兼顧產業發展的競爭力,否則會引發產業出走潮。立法委員也認為開徵能源稅的稅額不能太高,否則老百姓的日子一定過不下。
從整體的反應來看,因應地球暖化、節能減碳的大方向,開徵能源稅是國際的潮流,也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拯救地球每一個人都有責任,尤其高耗能、高排碳的產業,學者多認為這是「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的事。雖然歐美、日本等先進國家早已開徵,但是國內的條件是否能驟然上路,必須審慎。
台灣中鋼、中油、台電、中石化、台塑化等石化業、鋼鐵業都是當前的龍頭產業,加上紡織業、染整業、人造纖維業、造紙業、水泥業等中堅產業,開徵能源稅和碳稅,對產業的影響將是全面的。他們的反應是將上漲的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如果經營不下去是出走,再不成就是歇業。
行政院表示,能源稅不會馬上開徵,而且會整合目前的汽燃稅、貨物稅、石油基金等稅費,不牽涉到稅負整體的增加。但試想,開徵能源稅和碳稅,本身就是新增的稅費,不可能不增加民眾和企業的稅負。政府應該提出完善的方案,既顧全產業的競爭發展,又可達到課徵稅負的目標,更不會讓民眾有負擔沉重的感受。
首先,要整個社會的經濟條件都可以承受,民眾生活好一點再開徵。立委提到先兌現馬英九總統的政見:經濟成長率超過百分之六、失業率降到百分之三、國民所得達三萬美元以上,所謂的「六三三」政策。
其次,分階段開徵,如貿然實施,衝擊必然大。賦改會做成的決議是,與民眾油電直接相關的稅先上路,至於水汙染、土汙染及地下水汙染、煤炭、核能等環境稅,等有共識再規畫。雖然先課徵能源稅和碳稅,但是稅率可以逐年提高,範圍逐步擴大,不必一下就要徵足到位。
第三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歐美國家實施起來有許多配套,例如芬蘭的替代性能源不在課徵範圍內;法國的核能發電不徵稅,因此不影響到電價,沒有繳能源稅的民眾可以獲得綠色支票。經濟部也提了不少配套方案,例如企業種樹、二氧化碳回收機制,財政部應予考慮。
開徵能源稅和碳稅可以討論的層面仍多,政府內部還沒有達成共識,且立法院意見也不少,對企業的衝擊和民眾感受更應考慮。這些先決條件都解決了,再開徵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