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國營事業近年來大肆變賣資產增加盈餘,至九十七年度,資產變賣盈餘竟占稅前純益七成,行政院應落實強化財產管理及運用效益。
預算中心在九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中指出,國營事業依法應妥善規畫及運用國家資產,並依企業方式經營以創造盈餘;但九十九年度國營事業仍編列變賣資產收入計新台幣七十三億六千四百萬元,預計創造變賣盈餘六十四億八千四百多萬元。
預算中心認為,行政院統合經營管理國家資產,但國營事業變賣資產卻有逐年增加趨勢。「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度成立後,國營事業變賣資產逐年增加,在九十四及九十五年度達到高峰。
預算中心指出,國營事業變賣資產,近年度主要集中在台灣糖業、台灣銀行、鐵路管理局、台灣土地銀行及榮民工程等公司,其中,以台灣糖業為甚。
報告顯示,台灣糖業九十七年度變賣資產收入為一百四十點一億元,占國營事業變賣總收入三百零一點三九億元的百分之四十六點四八;變賣資產盈餘為一百三十八點八一億元,占國營事業變賣盈餘一百九十八點九三億元的百分之六十九點七八。且台糖九十七年度變賣盈虧預算數為十七點二二億元,決算數比預算數增加一百二十一點五八億元、增加百分之七百零五點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