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依照中央選舉委員會日前規畫,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今天起到九日受理候選人登記,十二月五日投票。此外,若地方制度法修法通過,年底選出的縣市長任期到民國一百零三年。
中選會日前通過的選舉工作日程包括九月四日發布選舉公告、十月一 日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十月五日到九日受理候選人登記申請、十一月十一日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告候選人名單與競選活動期間的起止日期及每天競選活動起止時間。
十一月二十五日到十二月四日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十二月二日公告選舉人人數、十二月五日投開票、十二月十一日前公告當選人名單、十二月二十一日前發給當選證書。
至於日前獲單獨改制或合併改制的台北縣、台中縣市、台南縣市與高雄縣,年底將不舉行選舉,延至明年底舉行。
此外,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獲立法院修法通過,為達簡併選舉目的,年底選出的縣市長任期延長一年五天,配合民國一○三年與直轄市長同步改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