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宜蘭縣警方逮捕飆車族,未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改以裁處拘留兩天,希望飆仔能反省,但這群飆仔依舊有說有笑,不覺被關牢房是羞恥,看來拘留似乎起不了作用。
飆車族橫行各地,是警方的心頭大患、道路安全的夢魘,他們無視他人的安全,在街頭橫衝直撞,更是全民公敵。
各地飆車的路線和動向,幾乎是公開的秘密,時間都選在假日前夕,動輒數十輛汽機車狂嘯而過,警方大都採取錄影蒐證的方法,或以「口袋戰術」包抄,卻無法當場有效遏止,導致飆仔有恃無恐,還彼此鬥狠滋事,波及無辜百姓,堪稱治安毒瘤。
前些時日,曾有曾犯妨害性自主罪的飆仔,被佩戴電子腳鐐,在兩個月的監控期間,安分守己不再飆車,可見長期失去自由,才是對飆車族最有效的懲罰,所以可考慮修法,來防制飆車。
治安的好壞攸關生活品質和國家形象,憲法規定「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希望立委能盡速修法,擬定適當的法律遏止飆風,還給人民一個安定的生活環境。
法雨(彰化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