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十三年,由司法院捐助成立的法律扶助基金會,讓窮人也找得到律師協助打官司,更難能可貴的是,這個由政府成立的非政府組織團隊,只要是為了弱勢族群的權益,連政府都能挑戰。但這項福利,可能在司法院提出修正草案後就會消失。
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正表示,司法院有意透過修法,增加法扶會的官方董事代表,讓原本由八席民間董事和五席官方董事組成的最高權力董事會,變為八席民間董事和九席官方董事的架構,他感慨地說:「八八水患剛過,災民若要向政府爭取權益,卻不知道還有誰能辦理。」
雖然法扶會是少見由官方成立的民間團體,但對於政府介入控制,法扶會還是憤憤不平,認為使非政府組織的「獨立」和「監督政府」的性質受損;當初法扶會的成立,就是希望由民間團體主導,去除政府官僚體系的繁複冗長運作。
參與反對官方強制介入民間團體連署的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秘書長孫一信說:「不能用企業股份認購的方式看待NGO,不是捐錢就能成為左右方針和決議的人。」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強調:「法扶是弱勢爭取權益最後且唯一的防線。」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林重宏說:「法扶已在法規制定下,盡力發揮最大效益,並非無法可管,若官方董事過半,未來在面對政府的受理決議上,就更不能為民發聲。」目前已有近百個NGO連署,他們認為,法扶應該把時間用在為弱勢服務,而不是試著和內部官僚溝通與協調。法律扶助基金會網站:www.laf.org.tw/tw/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