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前一○一董事長陳敏薰,在九十三年開發金爭奪戰期間,涉嫌以一千萬元行賄扁家,買官大華證券董事長衍生的偽證案,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審判長陳興邦向陳敏薰分析偽證案若被判有罪,可要坐牢,建議她是否要改變訴訟策略,但陳敏薰堅持不認罪,庭審中,陳敏薰語氣激動,數度淚灑法庭,說她並未堅持要大華證,還說是「一群男人在欺負我」,絕未曾請託過陳水扁總統幫忙。
由於作證的前開發金董事長陳木在,證稱在九十三年四月五日開發金選舉後,在與陳敏薰三次的接觸中,陳敏薰都一再堅持表示希望要大華證的董事長,陳木在的證詞明顯與陳敏薰說法不同,為此,審判長詢問陳敏薰怎會有如此的出入講法。
這時陳敏薰情緒相當激動,且語氣強硬的說:「絕對沒有向陳木在說過總統府答應的事」,強調這一點她非常確定;還說她也沒有為了大華證的位子,向陳水扁總統請託幫忙。